关于邀请参与编制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玄武岩纤维增强热塑性复材管道》的函
各有关单位:
玄武岩纤维作为无机非金属材料,具有良好的力学性能和机械性能,可经过缠绕、编织等工艺,与热塑性材料结合生产出玄武岩纤维增强热塑性复材管,与其他增强热塑性复材管相比,玄武岩纤维增强热塑性复材管道在力学性能、耐腐蚀能力、耐低温性能、使用寿命等方面具有非常显著的优点,目前已有产品投入市场并开始工程运营,为规范市场应用,满足工程需求,保证工程质量,2023年 11月,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发布了关于印发《2023年第二批协会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23〕50号),由四川玄武岩纤维新材料研究院(创新中心)主编的《玄武岩纤维增强热塑性复材管道》标准正式立项。该标准适用于缠绕挤出成型工艺的以玄武岩纤维为增强材料、以热塑性材料为基体的玄武岩纤维增强热塑性复材管道的制造与检验。
为使标准更具有科学性、先进性与适用性,客观反映玄武岩纤维增强热塑性复材管道产品发展水平,现在行业内征集标准参编单位与起草专家,成立标准起草组。具体说明如下:
一、参编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参编单位应为依法经营且在行业中具有较高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的大中型企业,重视标准化工作、起草人应熟悉行业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专业素养与理论水平,并能够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
二、参编单位、起草人享有以下权利
1.在标准中主要起草单位中,列入参编单位名称;
2.在标准起草人名单中,列入起草单位推荐的专家。
三、参编单位、起草人将承担以下义务
1.能够出席并参加标准编制工作会议、积极参与标准各类座谈会、研讨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按时完成标准编制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2.参编单位能够共享本单位在行业统计指标等方面所取得的优秀成果,为标准编制组提供数据参考;
3.在起草过程中发表专业见解,并对标准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
4.参与原则标准参编单位应对所制定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全面负责,要求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单位应提供必要的资源并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以确保标准的研究编制工作按时完成。
四、申报要求
有参与起草标准意向的单位,请将参编回执(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反馈至四川玄武岩纤维新材料研究院(创新中心)。
联系方式:研究院成果部 0826-4726833
蒙老师 18228063162(微信同号)
代老师 15123375925(微信同号)
电子邮箱:572123364@qq.com
四川玄武岩纤维新材料研究院(创新中心)
2025年12月25日